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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民的医保业务可这样处理

本文已帮助人    日期:2020-03-17 21:40    来源:石狮现代医院    字体大小【小】【中】 【大】
疫情当前,市民医保如何办理?近日,石狮市医保部门发挥医保服务网点作用,实现“就近办”;放宽多项业务时限,实现“延期办”;创新服务方式,实现“不见面办”;多措并举,为抗击疫情提供坚强的医疗保障。
可选择医保服务站“就近办”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设医保服务站,是我市医保工作的一项改革举措。疫情期间,驻石狮市总医院医保服务站、驻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医保服务站持续提供医保各项服务,包括开展医保政策咨询和办理特殊病种认定、转外就医、产前登记业务等。
石狮市医保部门建议,我市参保人员可就近在驻医院医保服务站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和门诊特殊用药备案登记等业务,并尽量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医保部门同时放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处方用药量。疫情期间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可放宽处方用药量至3个月。
四项业务允许“延期办”
为应对疫情,石狮市医保部门将多项业务调整为“延期办”,包括:
不再设定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限。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在疫情防控期间由事前备案调整为事前、事后备案并行,倡导事后备案。建议参保人员尽量改变业务办理时间,待疫情过后再前往窗口现场办理。
延长门诊特殊病种有效期。除泉州统筹区内定点诊治的高血压、糖尿病两项门诊特殊病种终身制外,对已申办门诊特殊病种且有效期在2020年3月31日前的,由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延长该门诊特殊病种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
延长医保缴纳时间。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费、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对于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但不超过今年6月30日。
延长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单据报送时限。延长每月医疗、药品及耗材费用结算单报送时限,疫情解除后由市医保部门统一通知单据报送。疫情期间,市医保部门将根据信息系统数据先行结算拨付,提前结算、支付药品和医用耗材代结算。
石狮市医保部门提醒,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尽量通过“不见面”“非接触”方式办理医保各项业务。建议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留下联系手机等联系方式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扫描件发送、电话咨询业务问题,尽量通过“医保E点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和“闽政通APP”办理业务,在疫情解除后补充提交业务申报材料。业务材料缺少或不足的,尽量以微信、网络拍照、扫描件发送邮箱ssybglb@126.com补件。鼓励有条件单位经办人员合并提交代办业务。